近日,泰城东岳大街神州大厦附近一店铺门前,施工未设置围挡行为,并不宽敞的公共空间已被沙砾石堆完全占据,一个挖开的深坑被简易覆盖,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围挡等安全警示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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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直属执法一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大项目,立即联系到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详细讲明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告知其临街施工应设置围挡,未设置围挡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设置围挡。由于该施工单位负责人图省事,心存侥幸,不拿执法当回事,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处理。
目前相关立案程序已结束,执法人员将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对施工单位依法予以顶格处罚。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姜言明 刘培俊 通讯员 刘付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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