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图侵删)
10月8日,青岛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平台发布了青黄综法罚字[2024]第202404517号关于青岛东庆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案件 ,案件显示:青岛东庆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9日23时20分至23时55分在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兴健华章二期项目工地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现场未能出示夜间施工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东庆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锦鲤网络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